“新课程·新实践:基于项目式学习的教师能力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课程·新实践:基于项目式学习的教师能力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3 17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 以项目式学习为支点, 撬动教与学方式变革。我校计划开展“新课程·新实践:基于项目式学习的教师能力提升服务”,现就本次项目的服务商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新课程·新实践:基于项目式学习的教师能力提升服务”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服务对象及人数: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全体教师,约55人,以实际报名参加为准。
(二)服务地点:深圳大学附属光明学校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实施时间视天气、学校工作安排等情况协商确定)
(四)服务主要内容
(1)学期校情诊断与课程规划:邀请专家协助规划学校基于项目式学习的课程体系
(2)专题讲座1场:基于项目式学习的高质量课程建设与实践
(3)外出研修3天:组织教师外出开展集中培训,包括团队建设、青年教师发展
(4)实操工作坊2天:组织专家入校开展基于项目式学习的教师培训工作坊
(5)教研指导10次: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对教师的课程方案与课堂实施进行指导
(6)课程案例指导不少于8个:组织专家为教师撰写基于项目式学习的课程案例提供进行指导优化服务
(7)项目总结与复盘:每学期课程实施后,组织项目总结及复盘
培训专家应为国内知名的专家,具有正/副高级教师资格或国培库专家或对中小学教材有深入研究并参与过教材编写的专家。
(五)特别说明:
所有课程与行程,采购人可能会根据需求做适当调整,中标人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好的建议。
三、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拾捌万圆(******.00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方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验)。
(二)近三年内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盖公章)。
(三)投标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谢绝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投标方组织、保障能力要求
(一)投标方拥有专职管理队伍,在服务过程中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经理,全程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及安全等。
(二)外出学习部分必须保证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用餐、饮水等方面保障能力符合招标方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投标方必须为外出参加学习的老师购买保险(至少10万人身意外险和1万意外伤害医疗险),并提供承保单位的有效证件。
六、投标文件需包含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关于近三年内公司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有关诚信的证件(相关网站或机构可查询)。
(三)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策划的完整的服务方案(对项目的意义、内容、行程作出详细的说明),且要体现出学习意义,并确保课程质量。
(四)针对本次活动的报价表,对各收费项目及金额进行明确说明。
(五)标书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后递交学校,密封口均需加盖投标方公章。
七、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时间暂定为:2024年11月20日15:00,以通知为准。
(二)为保证公平公正,学校在开标现场和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对投标方提供的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评标委员会现场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投标文等进行综合评审。
(三)评标委员会以综合评标的方式(按照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综合衡量投标方的资质、组织实力、信誉、业绩、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完善度等进行评分)来确定中标者。
(四)中标者确定以后,学校将通知中标方,并约定时间签订合作协议。费用结算方式以双方协议为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
(一)未能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
(二)未能提供投标方及合作单位的各项有效证件或证件未加盖公章。
(三)标书未密封处理或密封口未加盖公章。
(四)标书不符合正规标书规范及要求。
(五)标书在开标时间之后送达。
九、符合招标要求的各单位在参与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若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
十、中标选择
根据综合得分,最高分为中标企业。如果中标企业通过考察被发现与标书不符,则由符合条件的第二名接上为中标企业。
十一、投标书送达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卫室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00
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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