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武康路 40 弄文明创建示范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LZB202401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康路 40 弄文明创建示范点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推进湖南街道辖区内精神文明创建,拟开展文明创建示范点工程,主要内容为
武康路 40 弄绿化提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康路 40 弄文明创建示范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康路 40 弄文明创建示范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4)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 168 号 19 楼进行验证并购买文件,
现场验证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及参加采购(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提交资料者
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 元人民币,售
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
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
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
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 168 号 19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 168 号 19 楼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武康路 40 弄文明创建示范点建设
2、项目地址:武康路 40 弄。
3、项目描述:本项目为推进湖南街道辖区内精神文明创建,拟开展文明创建示范点工程,
主要内容为武康路 40 弄绿化提升。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有关说明为准。
4、招标范围包括: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30 万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以及规范进口产品采购等相关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湖南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五原路 287 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021-647498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 168 号 19 楼
联 系 人: 陆穗华
电 话: 1363632735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