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广州市黄埔区安肤士美容院案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广州市黄埔区安肤士美容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广州市黄埔区安肤士美容院

二、案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时3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5楼广州市黄埔区卫生监督所523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綦兴旺、李吉霞;联系电话:****************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本机关办理参加听证会手续;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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