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基站用电的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基站用电的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基站用电的直接采购公示
公示编号:GLDCQFGS(2024)41号
〔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基站用电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叠彩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数量 | 备注 | |
1 | 基站市电租用 | 2套设备,2块电表 | 采购单价含13%的增值税 | |
合计 |
二、 直接采购原因
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管辖的桂林市书城和桂林阳桥新华书店,装有我公司的基站室分设备/2套,电表2块,经确认桂林市书城和桂林阳桥新华书店并不具备改装直供电条件(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使用自己的专用变压器,无法安装供电局直供电),只能使用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转供电,经多次与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沟通,对电信设备不另收场地租金,只收取基站设备用电电费。
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提出现在公司的用电是按供电局2021年发布的浮动阶梯电价缴费,往年电费最高的时候0.9元/度,最低0.7元/度,平均单价为0.8元/度。现合同到期续签,所以提出原用电协议的用电单价从原来的0.78元/度升至到0.80元/度,含电损,设备场租及设备用电电费,电费单见附件)挂表实数进行支付。 拟签用电合同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开始至2027年11月20日止,设备预计日用参照工参表电量大约15度/天,年用电量约5475度,电费约4380元(含税)。3年电费金额预计约*****元。
签订协议后电费资金来源于无线网络优化中心部门年度预算,综上考虑,建议按增加采购方式采用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转供电以保证我方设备供电。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桂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话:189*****536
邮箱:189*****536@189.cn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用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