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费及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费及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跟踪审计项目
包组编号:002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002/1
服务内容: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对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全部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并向建设方出具书面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全部服务成果。
项目计量与结算、审核项目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审核,项目变更控制,索赔管理,项目拦标价审核等。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需求
针对辽宁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项目参照国家标准及辽宁省相关标准向建设方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1、对建设方,实施方、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如签证管理,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重点检查:1)工程进度;
2)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3)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检查实施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
2、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3、积极配合建设方,控制优化项目变更,根据项目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深入实施现场,掌握项目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项目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参加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相关会议,参与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相关资料。对项目现场进行查,核实有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4、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涉及造价增减部分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确认手续并存档。
6、对实施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付款建议书;严格控制管理项目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项目款超付现象。
7、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项目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发生。现场资料日清月结,为项目月报的编制及项目现场动态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8、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9、及时核定分阶段完成的分部项目结算,出具完整的结算报告咨询文件。
10、项目计量与结算、审核项目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审核,项目变更控制,索赔管理,项目拦标价审核等。
11、达到国家现行法规、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本工程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编制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二、人员要求
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针对项目配备项目组成人员,至少4人。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13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4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61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投标人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邮箱地址:lnjxc1606@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洋、刘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