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青得里镇巴勒特哈尔村1660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青得里镇巴勒特哈尔村1660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土地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青得里镇巴勒特哈尔村
面积: 1660亩(责任田1660亩)
流转年限: 1年
土地类型: 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平价水: -
底价: 12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0万元
灌溉方式: 河灌-井灌
井数量: 3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 2024-11-13
报名保证金: 10万元
联系人: 王俊辉
联系电话: 185*****708
交易方式:
竞价时间: 2024-11-13 12:11
竞价地点: 青得里镇巴勒特合尔村村民委员会
其它说明: 一、交易标的:(一)土地流转区域:博乐市青得里镇巴勒特合尔村(二)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660亩(三)相关情况:此次竞价土地共1个标段1660亩,亩数以实际测量为准。 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1年(四)土地经营权流转底价:1200元/亩(五)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使用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成交人自行承担因生产而产生的机井、管道维护费、水电费及地下水资源费等其他生产经营费用。3.秋收后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归本村村民所有,及时清理,不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秋翻。4.本次竞价成交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正式合同,土地承包款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原则:“先付款,后用地”,可根据合同约定协商支付承包费。)2025年秋季灌溉结束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验收机井设备,确认机井设备无损后,退还种植风险保证金。5.竞价成交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单位缴纳种植风险保证金费用为50元/亩。竞价成交人按照秋季五项工作规定时间完成,田间地头的垃圾由竞价成交人负责清理和打扫,周边农田防护林进行补植和修复且保证成活率,竞价成交人按照要求完成秋季五项工作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如数退还种植风险保证金。如果未按照以上要求完成,标的单位有权用种植风险保证金来支付秋季五项工作和卫生打扫等费用(具体费用与支付方式可与标的单位协商缴纳)。(六)报名条件:1.企业/个人应在竞价前完成“e聚农宝”APP下载和账户实名注册,并根据地域选择交易标的报名。2.需提前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报名人缴纳完成后再“e聚农宝”APP内完成凭证的上传。账户名: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965*****000*******行号:403*****0219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路支行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不允许代缴纳保证金和现金报名)。竞价完成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竞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汇款账户。3.成交人若缴纳日期截止前未付清承包费的,标的单位有权收回土地重新进行经营权流转,保证金不予退还。(七)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2日20:00报名地点:博乐市青得里镇巴勒特合尔村村民委员会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12时整竞价地点:博乐市青得里镇巴勒特合尔村村民委员会(八)报名联系电话及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王俊辉 185*****708二、相关要求(一)参与对象:1.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竞价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2.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有自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价。(二)报名须知:1.有意参与者,须于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20:00之前,按要求与受理报名人联系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2.报名方法:登录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找到对应经营权流转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报名。3.联系人: 王俊辉 185*****7084.参与本次公开竞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或用手机远程签署承诺书和出价,在指定保证金帐户内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逾期不予报名。5.本次土地竞价由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并收取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成交人当日支付(交易服务费从竞价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三)公开竞价:1.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12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博乐市青得里镇巴勒特合尔村(会议室)。(四)成交公告公示: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进行公开竞价成交结果公示。(五)电子合同签订:成交方与标的单位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合同及相关耕地保护补充合同,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约。(六)合同备案: 成交方在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签系统备案电子合同,并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三、注意事项(一)参与人数少于3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竞价。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竞价。(二)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竞价。(三)公开竞价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竞价成交的,成交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四、竞价规则(一)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为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第一轮报价加价额度须≥20元/亩年(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20元/亩年的额度上填报报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二)经过多轮电子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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