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山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和汇交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
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山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和汇交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铜山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和汇交 JSZC-******-JSWD-C2024-009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WD-C2024-0092
项目名称:铜山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和汇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3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增量数据实时更新汇交的通知》(苏自然资办发〔2024〕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铜山区实际,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和汇交工作,确保登记工作程序合法、内容准确、数据及时更新,满足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需要。其他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底前提交全部成果,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上一年度(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一日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时间: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铜山区第三开标室(铜山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点0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3.2024年11月20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1月20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2*****323
通讯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文博园二号楼三层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c-fefa-4a8f-8963-afdee0f6d5a0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聪
电话:13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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