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化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通〔2024〕105号)精神,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拟对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遴选。
一、项目名称
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标段划分以《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化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通〔2024〕105号)中标段划分为准。
二、项目概况
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项目提供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招标代理资格(在百色市政府采购网上备案);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用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独立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7日
五、参加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材料
(一)代理机构在百色政府采购网备案(备案截图复印件);
(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提供一式柒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18:00时前递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至自治县教育局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遴选申请书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参选资格不能转让,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遴选相关规定的遴选申请书恕不接受。
七、确定办法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四家符合资格且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八、遴选单位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本次遴选公告在《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76-*******。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食堂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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