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镇板桥村七队“瓦渣岗”厂房租赁交易公告电子交易

南村镇板桥村七队“瓦渣岗”厂房租赁交易公告电子交易

板桥村七队“瓦渣岗”厂房招租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电子竞投)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板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定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10:30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七队“瓦渣岗”项目组织电子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咨询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和编号:“瓦查岗”(011*****0005-zy0081、

011*****0005-zy0013)。

(二)占地面积:413平方米;建筑面积826平方米(签订合同以此面积计算)。

(三)标的物所在地址:南村镇板桥村廖地街10号。

(四)租赁年限:9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交易底价:30元/平方米·月(含村管理费、含税)。

(六)递增情况:每三年为一个递增周期,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10%。

(七)产权情况:无。

(八)交易保证金:******元。

(九)合同保证金:******元(竞得人必须先缴纳合同保证金方可无息

退回交易保证金)。

(十)交易方式:电子竞投,每次报价增幅为1元/平方米·月。

(十一)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且最终竞得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

(十二)竞投地点(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十三)资产交付方式:使用权交付。

(十四)其他特别说明:无。

二、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异常名单。

(三)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否则会承担被取消其参与竞投(或竞得)资格的责任。

三、出租方不组织安排统一时间勘察该项目,竞投意向人可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未现场勘查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

四、报名事项

本交易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后,须在报名期内到现场审核确认竞投资格(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均无效)。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二)现场确认竞投资格地点: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五楼(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如遇节假日、非工作日均不接受竞投资格确认,且提前或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三)现场确认竞投资格需提交的资料:

1、《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号)。

3、凡法人机构(企业)参投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个体经营者参投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自然人参投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名并按指模)一份。

4、法人代表、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签名并按指模)。

(备注:镇交易中心不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业务,请自备相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法人代表(或自然人),只能对同一交易项目中的同一标的物报名参加竞投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投。

五、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依约或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4点前向本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该资格经本交易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交易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年11月21日下午4点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交易项目《板桥村七队“瓦渣岗”厂房招租公告》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并确保在现场确认竞投资格时已到账。

(一)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二)交易保证金账号:076*****000**********

(三)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坊分理处。

(四)摘要:板桥村七队“瓦渣岗”厂房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备注栏填写)。

(五)说明:竞投人以公司名义报名参投的,必须以公司账户存入交易保证金。

(六)注意事项:

1、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本交易项目的名称(板桥村七队“瓦渣岗”厂房)和编号(镇集资竞********)。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第三方转账。除项目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处理:“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业主方提供的银行账号;“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各竞投人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以实时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

4、各竞投人在现场确认竞投资格时,必须要提供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已签名确认的业务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5、如有多个标的物同时竞投的,报名参投多个标的物的竞投人需分开每一笔交易保证金存入对应的指定银行账号。

七、电子交易竞投规则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我镇辖内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公开竞投,运用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通过采用网上电子公开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投入使用,也可最大限度的隔绝各竞投人之间在交易报名、现场竞投阶段的直接接触,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围标”、“串标”、 “买标”等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更好地保障农村集体和竞投人的合法权益。特此制定本规则予以共同遵守。

(一)公告发布

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电子交易竞投公告信息由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http://nclqyj.panyu.gd.cn:8026/)发布。

(二)用户注册

凡参加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电子交易的竞投人,必须通过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电子交易】栏中进行用户注册。竞投人在用户注册时,必须以真实有效的独立法人/个体户/自然人/农村集体成员等证件号码和实名制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方可进入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并进行各竞投环节操作。

(三)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

竞投意向人根据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进入缴纳交易保证金界面→阅览电子竞投公告→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签订竞投承诺书→按规定时限内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只接受网银转账缴纳交易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柜台转账等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上传银行转账原始单据图片或电子银行转账凭证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

(四)交易方式

竞投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采取网上电子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规则

1、竞价系统提示竞价环节开始后,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本公告的竞价规则进行报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如无报出比交易底价更高的报价,竞价系统则默认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第一次报价(每次报价需竞价人自主在系统点击按钮提交)为交易底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第一次报价也可以直接报出比交易底价更高的报价。

2、无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只有“普通出价”一个报价按钮;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投人除了“普通出价”报价按钮外,还有对应的“使用依约优先承租权出价”按钮、“使用依法优先承租权出价”按钮。使用“使用依约优先承租权出价”按钮和“使用依法优先承租权出价”按钮时,报价应与当前最高价一致。

3、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非最高价”,以此类推。所有竞投人可以多次报价,直至无竞投人再报价。

4、竞价系统提示竞价环节开始后,在规定时间内,所有竞投人都无报价的,竞价系统则宣布本项目竞价失败。在规定时间最后3分钟内,有竞投人报出有效报价后,竞价时间会自动延长3分钟,其他竞投人可以继续报价,但必须在3分钟倒计时结束前进行报价,一旦有新的有效报价,竞价系统将重新自动进行3分钟倒计时,循环往复至3分钟倒计时内无人再出价。

5、竞价系统为每一个竞投人分配一个竞价号,竞投环节结束前,各竞投人以竞价号参与竞价,竞投人姓名等信息不对其他竞投人和监督人员公开;竞投环节结束后,竞价系统向所有竞投人和监督人员公开竞投人姓名等信息。

6、竞投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六)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1、竞投环节结束后,电子竞价交易结果将在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http://nclqyj.panyu.gd.cn:8026/)发布,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时,竞得人还需签订《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电子竞价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和《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电子竞价交易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电子竞价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和《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电子竞价交易确认书》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本交易项目的成交权,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回再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

(七)交易保证金情况

1、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向各竞投人代为收取的交易保证金,待电子竞价交易结束后,根据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进行处理。竞投人缴纳了交易保证金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出租方承担;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有异议的,竞投人可直接与出租方沟通协商解决。

2、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Ⅰ.竞投不中标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但未达到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Ⅱ.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交易保证金转入项目业主方提供的银行账号,由项目业主方与竞得人协商处置或按相关要求处置。

(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入项目业主方提供的银行账号,由项目业主方与竞得人协商处置或按相关要求处置。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但未达到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交易保证金转入项目业主方提供的银行账号,由项目业主方与竞得人协商处置或按相关要求处置。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八)违约违规责任

1、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未能按照已对外公开发布网上电子交易竞价公告要求按时办理网上报到手续或参加竞投。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网上确认成交结果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本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

(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项目竞投失败后,项目业主方重新向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竞投。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因素、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电子公开竞价活动被迫停止的,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应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公开竞价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网上电子交易公开竞价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4、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涉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陆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5、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受理确认,无特殊的情况下不予撤回;竞投成功后,竞得人必须按照网上电子交易竞投规则和竞投公告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网上电子交易公开竞投前必须仔细审阅本次交易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查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交易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自行实地查看标的物的现状情况,从而确定交易标的物。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公告标的物现状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7、竞投意向人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用户所使用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合法,竞投意向人要对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所上传相关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八、联系方式

(一)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 址: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南村镇政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

(二)南村镇板桥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南村镇板桥村金源桥边侧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

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1、 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2、电子竞投注册、报名、竞投相关操作指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租赁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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