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罗文聪”等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公告
关于撤销“罗文聪”等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公告
根据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罗文聪”等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被撤销的告知函》,“罗文聪”等人因向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所持有的作业人员证书补证、复审登记已被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
经查,“罗文聪”等人于2024年4月至6月期间凭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向我局提交了复审申请,取得了新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罗文聪”等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经复审所取得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其已领取的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同时作废。
如对本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名单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名单
姓名 | 证件编号 | 持证项目 | 复审日期 |
罗文聪 | **************5471 | N1(叉车司机) | 2024年5月8日 |
朱刘洋 | **************5052 | N1(叉车司机) | 2024年6月11日 |
龙吉林 | **************1021 | N1(叉车司机) | 2024年5月23日 |
魏国景 | **************7217 |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2024年6月25日 |
陈红星 | **************4017 | N1(叉车司机) | 2024年5月17日 |
叶秋桂 | **************1811 | N1(叉车司机) | 2024年5月17日 |
袁彪 | **************0416 |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2024年6月27日 |
刘兴富 | **************1061 |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2024年6月27日 |
刘霞 | **************1065 |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2024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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