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征集公告

关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征集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拟由通化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面向通化市本级发布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征集公告。

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范围: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以上范围内有意向申请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发布之起15日内到通化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贺天文 电话:0435-*******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 日

标签: 征集公告 闲置 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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