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资金用途审计单位的选聘公告
关于债务资金用途审计单位的选聘公告
为保障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发展集团”债务资金用途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要求,公开、公平、公正选聘一家审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安发展集团债务余额187.42亿元,其中融资本金余额91.69亿元,应付利息17.9亿元,保交楼借款12.77亿元,工程债务54.4亿元,押金及保证金7.8亿元,其他债务2.86亿元。为准确反应债务资金具体用途,拟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债务资金用途审计,要求还原到隐债项目或工程项目,预计需追溯到2014年。审计范围为全集团债务资金,必要时延伸到灏成园林、安城投和太平投资与安发展集团的资金往来。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比选人要求完成债务资金用途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质量要求
符合中国相关会计、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
(二)申请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原件扫描件)。
(三)申请人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历年年检合格。(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申请人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费用
结合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及难易程度,并依据市场竞争原则确定项目的总拦标价为¥300,000.00(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三、材料准备
(一)按资格要求资料准备材料(加盖公章)。
(二)审计服务实施方案。
(三)审计服务费的报价函(加盖公章)。
(四)所承接过的类似审计业务,近三年内承接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类似审计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图,目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及无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行为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比选方法
(一)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选聘工作小组根据《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执行。
(二)资格审查
公司将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三)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采取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若通过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 技术部分评审:(65分)
(1)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周期、服务承诺等)(25分)
(a)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对服务周期、服务质量等有具体承诺,有具体的工作计划,违反承诺的处罚具体、明确、有力,得13-25分;
(b)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可行、但针对性不强,对服务周期、服务质量等有具体承诺,工作计划一般,违反承诺的处罚不够具体、明确、有力,得8-12分;
(c)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对服务周期、服务质量等承诺不具体,工作计划一般,且违反承诺的处罚不够具体、明确、有力,得1-7分;
(d)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对审计周期无具体承诺,或无违反承诺的处罚,不得分。
(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20分)
(a)成果文件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的得12-20分。
(b)成果文件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7-11分;
(c)成果文件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得1-6分;
(d)成果文件质量承诺较差,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违约责任承诺的不得分。
(3)人员配置情况评审(10分)
(a)企业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合理、齐全,职责明确,具备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以上,审计服务经验较丰富,专业胜任能力较好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注册会计师人数加2分,每增加一名高级会计师人数加1分,每增加一名中级会计师人数加0.5分,满分10分;
(b)企业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基本合理齐全,职责分工明确,审计服务经验丰富,专业胜任能力一般的得1-5分;
(c)企业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不合理、不齐全,职责分工模糊,审计服务经验不足,专业能力不胜任的,不得分。
(4)业绩评审(10分)
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审计服务业绩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1分,近三年内承接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类似审计业绩的加2分,满分为10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 报价(35分)
报价评审。满足报名文件要求且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5分,其余比选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多1000元—5000元扣2分,每多5000元—*****元扣3分,每多*****元—*****元扣4分依此类推,累计扣分(方式为分段累计),分数扣完为止。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7日。
(二)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0日16:00(周末不受理)。
(四)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送至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东湖新天地C栋21层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2108室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0871-********。
(五)报名单位应采取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pdf格式),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并加盖公章。
(六)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的,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单位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单位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资料的密封:将报名资料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三)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四)请报名单位在比选文件第一页附上目录及页码;
(五)本公告由我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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