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司含代管公司年度光伏发电站的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宜春公司含代管公司年度光伏发电站的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宜春公司(含代管公司)2024-2026年度光伏发电站的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丰城市、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抚州黎川县。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站的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现场踏勘、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荷载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控制价编制,对采购和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及现场服务、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行政手续文件的编制及审查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如相关的方案建议等)等。 | ||
公告名称: | 宜春公司(含代管公司)2024-2026年度光伏发电站的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具体公告内容见公告附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60 | ||
交货期说明: | 采购人委托单下发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站的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现场踏勘、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荷载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控制价编制,对采购和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及现场服务、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行政手续文件的编制及审查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如相关的方案建议等)等。 | ||
资格条件: |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以上相关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 3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至少一份已签署同类合同。合同以提供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5.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响应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6.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 | ||
联系人: | 余女士 | ||
联系电话: | 150*****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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