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关应用云平台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海关应用云平台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海关应用云平台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或通过链接www.yl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L2024GZ218C08
项目名称:2024年海关应用云平台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4年海关应用云平台技术支持服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采购内容:2024年海关应用云平台技术支持服务。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保障新一代核心通关管理系统、免税商店及免税品、行邮税征管应用系统及政务办公等系统稳定运行,具体详见招标需求书。
4.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6日到2026年2月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投标人如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成功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或通过链接www.yltender.com
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网上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元):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
(一)如采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中“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
(二)如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ltender.com),在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ylzbyxgs@163.com)。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300元)及国内邮购费用(60元)人民币合计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投大厦支行;账号:440*****040******,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叶小姐。)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采购文件1份。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yltender.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
联系方式:徐小姐,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张小姐,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20-********
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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