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开招标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单位

临汾市公开招标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单位

  2024年11月12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特许经营期暂定30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项目总投资估算*****.67万元,建筑垃圾处理规模300万吨/年,其中工程渣土98万吨/年,工程垃圾(含工程泥浆)及拆除垃圾180万吨/年,装修垃圾20万吨/年,园林垃圾2万吨/年。项目建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资源化生产线、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园林垃圾资源化生产线、绿色混凝土生产线、生态水稳拌合料生产线、路面砖生产线、干混砂浆生产线,配套建设生产车间、管理用房、附属用房、技术用房、库房等。

临汾市公开招标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单位

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方案(招标编号:SXYS-2024-134-01)已由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临发改城环发【2024】107号文件审核通过。实施机构为临汾市城市管理局。经临汾市人民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参与。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建筑垃圾总处理规模为300万吨/年,其中工程渣土98万吨/年,工程垃圾(含工程泥浆)及拆除垃圾180万吨/年,装修垃圾20万吨/年,园林垃圾2万吨/年。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资源化生产线、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园林垃圾资源化生产线、绿色混凝土生产线、生态水稳拌合料生产线、路面砖生产线、干混砂浆生产线,配套建设生产车间、管理用房、附属用房、技术用房、库房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临汾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

  项目采用建筑垃圾处置和再生利用一体化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和再生利用工作。

  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为:特许经营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服务,不含建筑垃圾收运。

  项目建设期内,特许经营企业需自行投资建设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满足建筑垃圾外运需求,项目建成后资源化处理。项目建成后,临汾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统一由项目公司负责,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再进行建筑垃圾处置工作。

  特许经营者应按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享有实施项目、向使用者收费的权利;按约定履行项目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等义务,并承担相应的商业风险,同时履行环境、地质、文物保护及安全生产等义务和相应的社会责任。

  2.3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7万元。

  2.4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机制。特许经营期内,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收费单位向建筑垃圾产生方收取,上缴至专户。支付项目公司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收取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项目公司生产销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取得经营收入,以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收入来源包括:(1)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费用(2)资源化再生产品销售收入。

  2.5特许经营实施方式:BOO(建设-拥有-运营)。

  2.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暂定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28年。若建设期在满足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提前结束或延长,运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特许经营期限不变。

  2.7特许经营者的条件和选择方式:民营企业参与,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地方本级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项目的投标方。特许经营者选择方式:公开招标。

  2.8建设地点:临汾市尧都区。

  2.9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计划2024年12月开始前期工作(不含特许经营者招标阶段)。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2025年6月开始土建施工,2026年11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

  2.10其他内容:项目建设期政府不提供投资支持、不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不涉及补贴运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即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3.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民营企业股份:本项目属于“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项目”类别,如申请人单独投标,应为民营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股权占比。

  注:民营企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外商投资”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均属民营企业。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对项目公司出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3.5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存在投标人资格要求3.1——3.5不满足的,视同联合体整体不满足要求;

  (3)联合体中民营企业应满足3.6民营企业股份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申请文件编制和协议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内部股权比例最大方;

  (6)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在项目公司中占股,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4.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方法

  1、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8时00分。

  2、递交方法: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施工类项目中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需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报价编制系统》(此为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唯一工具)。使用该工具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为*.TBS。

  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递交地址: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无需递交纸质标书。

  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4年12月09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3、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4、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贾智强

  电话:151*****321

  九、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机构:临汾市城市管理局

  电话:0357-*******

  电子邮箱:csgljsrhwk@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路滨河国际写字楼

  邮编:******

  联系人:吴晨

  电话:0357-*******

  电子邮箱:lfscsgljxm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益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经济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A座16层

  邮编:******

  联系人:贾智强

  电话:0357-*******

  电子邮箱:sxyszbdl@163.com

2024年11月1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临汾市,临汾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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