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编制《合浦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年》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取编制《合浦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年》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规划工作,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科学合理构建合浦县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破坏与污染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促进合浦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我局拟开展编制《合浦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现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合浦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范围:规划范围为合浦县,重点为中心城区,规划目标年至2035年,服务人口31.5万。

(二)编制内容:规划内容包含城区建筑垃圾的收运体系、综合利用与产业发展体系、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等规划。具体为:规划总则(规划背景、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和期限)、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及问题分析、相关规划解读)、规划目标(总体目标、分期目标、规划指标体系)、产生量及处理规模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处理规模预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源头减量目标、源头减量措施、源头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收运体系规划(收运模式、收运要求、收运设施设备、收运路线)、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处理模式、处理方案、处理设施布局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计划、存量治理要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产业发展规划(综合利用原则、综合利用方式、产业发展要求)、建筑垃圾监督管理体系规划(管理机构、部门职责、制度完善、信息化监管)、近期规划实施计划(近期工作规划、近期项目规划)、投资估算、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政策保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土地保障、技术保障)及附表、附图等。

三、委托单位

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服务费用

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应等于或低于17.5万元。

五、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有规划设计相关资质条件的要求,承诺技术服务保障,有类似业绩等。

六、评定标准

(一)以设计服务单位提供的文件为依据,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规划编制要求的设计服务单位中,按下列程序确定成交设计服务单位:将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时,根据提供文件中技术、服务、类似业绩情况讨论确定排序,并按确定排序由优到劣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二)若某设计服务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设计服务单位报价,有可能影响编制设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设计服务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参加谈判采购作为无效处理,取消该设计服务单位的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七、其他事项

(一)设计服务单位提供的报价表、技术服务保障方案必须为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征信、三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业绩等为复印件。

(二)设计服务单位提供的报价表等资料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报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8:00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浦县廉州镇爱卫东路8号)

(三)联系人:黄铄媛 0779-*******

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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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垃圾 防治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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