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源公告招标公告
寻源公告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 |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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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标的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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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购项目供应商寻源
1.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1 建设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加区
1.2 建设内容:在4栋建筑物-系统总装总调厂房、1105号建筑物(库房)、两馆(陈列馆、档案馆)、1204号建筑物(理化大楼))的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
1.3 建设规模:用于建设光伏发电站的屋顶总面积约*****㎡,拟建设总装机容量
≥1.8MWp。
1.4 工程项目建设模式: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交钥匙工程,合作期限为25年。
1.5采购数量(或采购范围):在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建设条件下,供应商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办理项目备案、入网批复等手续、电站设计(含前期勘测、屋顶荷载复核、加固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含屋顶加固)、调试、验收、编制竣工资料,并负责项目合同期内的光伏电站及附属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采购人以电价折扣率的方式分享项目节能效益。
1.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天完成项目建设以及并网工作。
1.7 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符合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1.8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 万元整;各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付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9履约担保的金额: 项目总投资概算的3%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担保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验收合格之日止。
2.0采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提醒:后续招标文件中,将对供应商实缴资本、资信证明、财务经营状况等内容开展商务评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2.2 参建单位的资质要求:
2.2.1 承揽光伏电站发电及送电变电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2.2 承揽房屋结构加固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2.3承揽光伏电站施工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4 承揽房屋结构加固施工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2.5 承揽电力设施安装、调试的单位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装机容量2M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合同能源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尾页等能显示合同签订日期、标的物内容、装机容量及合同双方盖章内容的部分),发改委备案、电力公司并网、接入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4年1月至2024年8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2.5生产经营场所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并提供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的,对本条款“生产经营场所”内容不作要求。
2.6 保密条件要求:因本项目《采购技术要求》的附件文本内容为工作秘密,所以供应商须通过兵装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审查方能进行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定密规定要求,确定密级及进行管理。如供应商违反该条保密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提醒:禁止在未按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如供应商违反该条保密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7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供应商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供应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交递交投标文件的上月一个月;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2.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其中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15分,投标报价(光伏电站电价折扣率)70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即电价折扣率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装机容量大的优先;装机容量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原则排序。
(提醒:请有意愿的供应商自行核对相关信息,确认符合后,再参与报名。报名时以上资料无需提供,在正式询比时对相关支撑文件进行评审。)
3.报名方式
3.1凡有意愿参与者,请于2024年11月19 日前将报名表(纸质件)(附件2)交采购部门人员。
采购部门受理报名工作人员:鞠传英 ******** 186*****313
报名表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599号。
3.2凡有技术咨询请联系技术人员:甄老师 ********
3.3凡有保密咨询请联系保密人员:杨老师 ********
4.对报名供应商的约束
4.1报名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如果有)未与我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专业(副)总工程师、董事、监事存在亲属关系;
4.2不存在与报名供应商为同一负责人或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1 供应商对本次寻源有疑问时,向采购人采购部门提出,采购部门答疑。
5.2 供应商对本次寻源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部门提出;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审计风控与合规部门投诉(联系人及电话:汤老师 ******** 邮箱cagysjb@163.com);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有关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部门举报(举报信箱:cawjgyjw@163.com 举报电话:023-********)。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或问题线索材料。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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