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张玲、张昌兵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张玲、张昌兵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绵安不动产公告2024第【7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绵阳市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816-*******。
序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玲、谭瑷淋、张昌兵、张子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鸿益村2组 | \ | 宅基地批准用地面积:180㎡。房屋建筑面积:317.92㎡、一层房屋建筑面积:1-1号101.05㎡、1-2号41.14㎡,二层房屋建筑面积:100.55㎡,三层房屋建筑面积:75.1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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