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都新城安置房3#-8#住宅楼电梯前室外墙玻璃封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桔都新城安置房3#-8#住宅楼电梯前室外墙玻璃封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桔都新城安置房3#-8#住宅楼电梯前室外墙玻璃封闭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CG(2024)-15

  2.项目名称:桔都新城安置房3#-8#住宅楼电梯前室外墙玻璃封闭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元

  5.最高限价:******.39元

  6.采购需求:桔都新城安置房3#-8#住宅楼电梯前室外墙玻璃封闭工程,该项目3#-8#号住宅楼电梯前室外墙进行玻璃封闭处理,其中3楼、4#楼封闭面积 180 平方米,5#楼、6#楼、7#楼封闭面积 175 平方米8#楼封闭面积 187平方米,合计全封玻璃窗面积1072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工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日在报名开始日之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质量员各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具有综合类(C3 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 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 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成交,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 2024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鑫晨(湖北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18号)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电话:158*****59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大会。

  3.发布媒体: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创元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8号双创中心

  联系方式:155*****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晨(湖北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16号

  项目联系人:谢小强

  联系方式:15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强

  电 话:158*****5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宅楼 安置房 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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