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物品供应商入围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物品供应商入围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物品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XXS-2024-GKZB-018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物品供应商入围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为保障加油站物品配备、标识标牌配备需求,现对加油站日常设施设备进行采购,三年度预算总额200万元,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产品范围:采购内容为加油站标识标牌、加油站办公设施、家具用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设施设备,具体规格、材质等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4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5 交货期:15-30天。
2.6 交货地点:山西省内招标人指定加油站。
2.7质保期:2年。
2.8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山西公司加油站物品(办公)》、《附件2:山西公司加油站物品(生活)》和《附件3:山西公司加油站物品(标识)》。
2.9其他要求:(1)签订采购买卖合同(定价不定量框架协议),合同期3年。合同签订后,各地市公司按照本公司实际采购完成款项支付。若国家调整税率,将按照固定不含税价的方式进行换算。(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实际使用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支付设备款的95%,1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设备款。
2.10责任追究:如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招标人的时间进度要求完成相应工作量,造成油站无法按时开业,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除要承担所有损失外,还有权视情况调整工作量直至终止合作。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及其他文件 )。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投标人可以为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代理商或贸易商。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同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两个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时,以取得唯一授权(项目授权高于区域授权)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
3.2.2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盖章及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时间以合同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13%(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2.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以上内容需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格式8(六));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所有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所有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11月 13 日至2024年11月 19 日 23时 59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12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 *****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www.sxtba.com),
元博网(www.bid360.com.cn)上发布。
6.2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元。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
联系人: | 张工、施工 | 邮箱: | *********@qq.com | ||
电 话: | 022-******** | 手机: | |||
2024 年 11 月 13 日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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