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检验、病理公司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委托检验、病理公司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口腔医院委托检验、病理公司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口腔医院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13:5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兵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长春市口腔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兵、0431-********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委托检验、病理公司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ZB-2024-116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委托检验、病理公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长春市口腔医院检验科外送检验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标准

最高限价

1

长春市口腔医院委托检验、病理公司项目一标段

长春市

优质服务

253.70元

2

长春市口腔医院委托检验、病理公司项目二标段

长春市

优质服务

89.40元

3

长春市口腔医院委托检验、病理公司项目三标段

长春市

优质服务

6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列“诊疗科目”能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内容;(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国家卫健委(原卫生部、卫计委)或省级或省级委托市级临床检验中心核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或批准文件;(4)供应商近一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10)本项目可兼投兼中,中标顺序按照标段顺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报名并购买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供应商近一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7.投标人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联系方式:陈兵、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兵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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