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舟镇人民政府环卫人员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舟镇人民政府环卫人员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舟镇人民政府环卫人员购买服务项目 已由中共新舟镇委员会以 舟委议〔2024】25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招标。
2、项目内容
2.1建设地点:新舟镇
2.2招标范围:采购服务人员67人,其中:管理人员2名,保洁人员41名、环卫清扫工6名、环卫上车工5名、环卫驾驶员13名。
2.3服务期:3个月;
2.4 项目总投资: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有效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的单位提供税收零申报证明)或有效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声明函);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于投标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查询时间应为获取采购文件当日至开标前的任一时间,截图清晰完整。
3.2特定资质: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携带持本邀请函、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所提交资料除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为原件外,其余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发售时间:2024年 11月13 日至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公休日除外)
5.2发售地点:贵州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大成帝景A栋30-1室))。
5.3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支付费用500.00 元,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18 日 9:30 (北京时间)(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大成帝景A栋30-1室))。
7、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7.1谈判时间:2024年 11月 18 日 9:30 (北京时间)
7.2谈判地点:贵州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大成帝景A栋30-1室))。
7.3届时请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出席。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91*****567
地 址:新舟镇
招标代理公司:贵州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3*****158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大成帝景A栋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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