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汝阳县公安局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4-559 | |||||||||||||||
2、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10,78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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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指挥信通装备、刑事技术装备、执法勤务装备、监管场所装备等公安业务装备,预算金额*******.00元。其中二标段预算金额******.00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包。本次采购二标段。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一年。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以此为准)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桑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汝阳县公安局 | |||||||||||||||
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洛峪村南紫罗新区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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