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污水场工艺设备包招标公告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污水场工艺设备包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PCDC*****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污水场工艺设备包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PCDC*****/01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污水场工艺设备包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污水场工艺设备包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终版工艺包技术文件,工艺包配套设备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运送至现场。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新建,本工程项目新建3套生产装置,包括24万吨/年双酚A装置(包括双酚A中间罐区)、22万吨/年碳酸二苯酯装置(包括DPC中间罐区)、26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包括PC产品包装及仓库),并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新建循环水场、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储运设施、联合控制室等。污水处理设施为其配套的环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处理上游工艺装置排水、循环水场排污水、化水站、凝结水站污水、现有乙烯碱渣、初期雨水, 以及未来污水回用单元排出的反渗透浓水。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国内具有至少一项化工项目污水处理场工艺包(须含配套设备)的供货业绩。该业绩必须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①所提供的工艺包业绩为设计处理能力≥300m3/h含盐污水处理业绩,含盐污水须含有反渗透(RO)浓水;
②同一业绩工艺流程范围内至少包含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池、重质滤料生物滤池单元。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工艺包配套设备、供货数量、设计处理能力、污水处理介质及工艺流程等上述业绩技术要求)和 2)到货验收证明材料(收货单据或验收单或入库单或调试验收报告)。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至少 1 个已到货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 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3.3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属性
投标人应为本次污水处理场工艺包的直接提供方,不允许分包。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资质要求:无。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4-11-13 到 2024-11-18
请登录(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4-12-04 09:3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4-12-04 09:3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惠州中海油大厦
黄涛
huangtao10@cnooc.com.cn
0752-*******
0752-*******
黄涛
0752-*******
孙可可
0752-*******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联行号:102*****2456 请备注“PCDC*****-购买标书款” 缴费后将汇款凭证电子版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并发至以下招标联系人邮箱),同时点击“收款方确认”,待招标人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惠州

标签: 工艺设备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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