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比选公告

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比选公告

一、案件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一期

2.案件编号:民事判决书 (2023)黔 0201 民初 7839号。

3.涉案金额:1001万元

二、工作内容

完成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一期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上诉应诉相关所有工作,至终审判决书下达。

三、报价要求

1.报价须于 2024 年11月15日 16:30 前密封报六盘水市民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报价须有报价书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所有提交资料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按顺序装入资料袋加盖公章密封。

3.参加比选单位资质及报价资料、密封情况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比选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5.报价书格式自拟。

四、报价最高上限价

本案件诉讼代理费用以综合包干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上限为*****元(包含如发生再次上诉或应诉的工作)。

五、中选人的确定方式

(一)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之后,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标,并将开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与六盘水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二)评审原则及评审方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择优选取,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2.本报价为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和谈判,各投标单位需结合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报价。

3.满足该文件要求的参选人中,以报价最低的参选人作为中选人,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作为放弃参选资格处理。

4.如出现多家参选人报价最低且报价一致的情况时,招标人将组织报价最低且报价一致的参选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名中选人。

六、费用支付

中选人完成诉讼相关工作且法院下达判决书后,按中选人报价金额提交等额增值税发票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七、其他

1.中选单位与建设单位六盘水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2.请受邀单位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相互了解和询问,我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本项工作,并接受监督。

3.联系人:蒲治军;联系电话:130*****700


标签: 城区停车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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