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济南黄河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生产用柴油采购

及济南黄河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生产用柴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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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度柴油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人: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济南黄河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1171241113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上半年度生产用柴油采购
三、采购内容和供货周期
1、2025年上半年度车用国六标准柴油采购,分为A、B二个单一的招标包段。
A包: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生产用柴油采购
采购品种数量:必须以中石化(济南炼油厂)生产的国六标准车用0#柴油、-10#柴油及-20#柴油,约150万升,本品种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为准;
B包:济南黄河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车用柴油采购
采购品种数量:以中石化(济南炼油厂)生产的车用0#柴油、-10#及-20#柴油,预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需采购柴油约21.168万升,本品种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为准。
2、供货周期:自2025年1月份至2025年6月份;
3、供货地点: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青野村东);
4、供货方式:根据需方生产需求,供方必须每天用车载加油机到需方各作业现场为工矿设备提供加油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提供具有涉及本行业运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并提供委托协议)及随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营运人员等相关资质必须齐全;
3、要求拥有17.5吨、12吨、10吨、6.5吨等各种型号的手续齐全的流动加油车,能够根据生产情况的实际需要,具备每天提供不同方案的加油服务能力;
4、企业信誉良好,能够做到诚实守信经营。计量数据准确,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定期提供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车载加油机的检测证明以备查验;
5、在本次招标前二年(2022年至今)应无下列不良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整改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可以通过扫描防伪二维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询(http://acc.mof.gov.cn);
8、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10、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屏;
11、如有单位资料造假,一经发现,立即在网上公示,并永久取消投标资格;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公告和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登录济钢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购销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平台网址:http://bidding.jigang.com.cn/;
2、公告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9点;
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无需投标人到开标现场。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汇款时备注投标名称),该保证金在2024年11月20日前交纳。开标结束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该保证金退还原汇款账户。
收款账户: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钢支行
账号:8661 1760 1014 2100 9407
行号:313451007609
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招标人通知投中标人中标公示3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电汇到招标人账户,逾期交纳的视为放弃本中标。
收款账户: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钢支行
账号:8661 1760 1014 2100 9407
行号:313451007609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济钢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购销平台http://bidding.jigang.com.cn/ ,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无。
十、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
十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
1、招标人的名称: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招标人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青野村东
3、招标组织联系人:史女士,联系电话:18615514537;
4、业务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573191993;
十二、安全要求
参加投标的人员在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安全规定。需要现场踏勘时,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十三、公告中的内容和要求以最终的招标文件为准。
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投标技术服务要点须知
需方采购的柴油必须以中石化(济南炼油厂)生产的国六标准车用0#柴油、-10#柴油及-20#柴油,本品种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为准;
采购内容和供货周期
1、2025年上半年度车用国六标准柴油采购,分为A、B二个单一的招标包段。
A包: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生产用柴油采购
采购品种数量:必须以中石化(济南炼油厂)生产的国六标准车用0#柴油、-10#柴油及-20#柴油,约150万升,本品种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为准;
B包:济南黄河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车用柴油采购
采购品种数量:以中石化(济南炼油厂)生产的车用0#柴油、-10#及-20#柴油,预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需采购柴油约21.168万升,本品种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为准。
2、供货周期:自2025年1月份至2025年6月份;
3、供货地点: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青野村东);
4、供货方式:根据需方生产需求,供方必须每天用车载加油机到需方各作业现场为工矿设备提供加油服务;
三、报价
投标报价(单价元/升、含税13%):投标人按照供货当期济南地区中石化加油站柴油挂牌价必须优惠(大于)>0.45元/升报价的为有效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优惠报价)(低于等于)≤0.45元/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优惠报价)低于或者等于供货当期济南地区中石化加油站柴油挂牌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结算方式
1、结算单价:是以供货当期中石化济南地区加油站柴油挂牌价减去优惠价格(单价元/升)金额后为固定的实际结算单价模式。
2、月结算,供方必须提供中石化(济南炼油厂)生产的油品,结算时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当月与中石化签订的当期购销合同、结算发票、每天供货的提油单、油价调整期资料、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
3、根据供需双方当月核对确认的结算单(供货明细),供方向需方开具全额增值税(13%)发票,需方将发票在财务挂账后,于次月付款;
4、支付方式:以银行(半年期)承兑方式支付。
五、在供方履行合同期内,若市场出现“批零倒挂”等价格变化的,该情况视为供方自行经营范畴,与需方无关;供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结算单价正常供货。
六、供货进厂计量管控
1、供货到需方指定地点,以供方专用车载加油机数据作为当天计量结算数据,加油机需定期到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校验,误差在国家法律公允≦0.3%,供方需定期将检测结果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留存;
2、按照供方供货的当批次提油单及付油密度值,实际加油数量超出需方计量衡计量数据千分之三的部分,超出部分需方将按扣重或扣除金额处置,主要执行细节如下:
①每车次加油重量(入厂重量- 出厂重量)/炼油厂提供的密度=该车应加油升数;②月底结算时,∑(每车次供方给园区加油总升数-该车应加升数)/∑该车应加升数<0.3%,高于0.3%超出额结算时要扣除;③供方提油车次要将当日提货单和炼油厂显示屏公布的信息拍照发送给需方生产部;
七、质量控制
1、为了保证需方使用到中石化(济南炼油厂)生产的合格油品,供方在每月结算之前必须向需方提供其与中石化当期签订的销售(采购)合同、结算发票、每天(批次)供货的提货单、付油密度值、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
2、需方将不定期对进厂油品进行质量抽查,如发现第一次掺假情况的需方将不给予供方结算并扣罚乙方人民币5000元,造成需方车辆、工矿机械等损坏的,供方将向需方支付产生设备维修费用的二倍进行赔偿。如第二次发现掺假情况的,需方有权以终止合同处置。
3、供方在保证加油质量的同时,必须保证加油数量的准确性,需方不定期到加油现场对供方车载加油器具进行检测、比对,如发现缺斤短两等不诚信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与供方解除合同,并将供方纳入企业黑名单,今后不再允许参与供方的任何商务活动。
4、在供货期内,供方按照需方的供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货。因供方原因未按时供货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出现一次扣罚供方人民币10000元/次,本扣罚款从供方货款中扣除;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不能按期供货的,需方有权按终止合同处置。
5、发生以下情况的,视性质情况需方有权单方面处置如下:
(1)无法提供供方与济南炼油厂有效期内买卖合同、提油单、付油密度值的视为非中石化油品。确认需方供货为非中石化(济南炼油厂)生产的油品的,当车供货批次不予结算。
(2)供方供货24小时内无法提供当车次供油提货单及付油密度值的,当月扣罚200元/次。
(3)供方必须维护好安装在运油供货车辆的GPS定位系统,如供方私自关闭、拆卸、损坏安装在运油供货车辆的GPS定位系统的,当月扣罚2000元/次。
(4)供货过程中,供方加油车辆必须专车专用,确保24小时两点一线(济南炼油厂油库至需方厂区),中途不得停车(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需方报备说明),加油完毕后将加油车辆放置在需方厂区指定位置,供方由中石化济南炼油厂油库至需方厂区供货车辆行驶轨迹异常的,当月扣罚10000元/次,累计两次解除合同处置。
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注:以上,该要点作为将来签订商务合同的基本条款,一些细节描述不详细之处,以未来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但不会改变以上实质性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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