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书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职工书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院拟建设职工书屋,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职工书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职工书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三)项目情况: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4层,面积约60平方米,建设工程前期委托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福建泽沛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元。

(四)项目最高限价:30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二)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以一家供应商名义参加询价;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五)供应商负责人与建设工程中标(成交)供应商福建泽沛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询价。

三、提供报价资料

(一)书面报价方案;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供应商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1、?罚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领域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6、?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评标方式

根据投标供应商报价,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截止,逾期不候。

(二)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办303室。

(三)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3-*******

(四)报送方式:提供纸质件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报价材料”,递交至上述地址。

(五)递交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如实提供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fjnd.ndjc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shtml

标签: 职工书屋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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