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酒泉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酒泉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可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酒泉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DLZJ-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入围数量 | 备注 |
第一包 | 肉类、水产类 | 1家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二包 | 果蔬,蛋奶,干杂,调料,饮料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 | 1家 | |
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与2个标包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若投标供应商在两个标包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则按照标包前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供应商。 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采购单位所采购副食品送至指定地点,具体按采购人规定的供货计划执行。 |
四、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为1年,到期后,根据季度履约考评和基层单位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
(二)若因采购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新年度供应商招标,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后,结合实际进行延期供应;
(三)若因政策调整,上级明确转变筹措供应方式,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
(四)中标供应商保障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符合终止合同条款的,应立即终止合同。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外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和《非外资企业书面声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情况说明)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在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自有或租赁均可),具有符合食品行业的仓储(须配备冷库,自有或租赁均可)、运输能力(提供冷链配送车辆,须有相关资料明确其为冷链车或冷藏车,自有或租赁均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以及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工作人员须提供连续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外请人员必须有1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协议)]。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
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拟投第一包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冷藏冷冻产品]。
(三)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四)投标供应商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投标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单位处罚期,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及网站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七)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军队供应商承诺书》、《严禁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附件4)、(附件5)]。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附件中上传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书面声明(附件1);
4.保密承诺书(附件2);
5.供应商联系方式(附件3);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 :*********@qq.com">*********@qq.com。
七、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5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三)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出现以下情形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九、样品
采购包(1)(2):不需要提交样品
十、现场踏勘
采购包(1)(2):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一、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酒泉某单位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0 5413 5540
监 督 人:杨先生
电 话:153 3138 4782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永花、喻晓娇、付 颖
电 话:0931-*******
手 机:131 3924 7993 181 8955 9565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西脉大厦10层1001室
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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