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托老院改造升级项目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海南省托老院改造升级项目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海南省托老院改造升级项目”咨询服务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适应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求,拟对海南省托老院部分楼层进行改造升级,项目估算投资6000万元。根据《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省民政厅将委托符合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咨询机构对该项目开展咨询评估评审。

(二)采购需求

对改造升级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3项内容,按照项目进展依次进行评审,分别出具评审报告。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陆佰元整(¥******.00)。

(四)采购方式

该委托业务拟参照询价采购方式,按照“接近平均价”进行采购。供应商只进行一次报价,接近所有供应商的平均报价者,为第一候选人,依此类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为海南省托老院改造升级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4.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分别进行项目建议书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等3项单独的报价,总计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5.合同价款支付时,3个评审报告依次验收合格后,价款依次进行支付。

三、公告时限

2024年11月14日08:00至2024年11月19日 08:00,逾期视为无效。

四、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资料

1.加盖公章的正式报价函(需密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7.具有承担该委托业务的能力和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递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以采购方电话通知为准,报价函在现场开标时启封。

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二)采购人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向先生,********138*****376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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