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灯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校园灯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丽水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丽学院〔2021〕40号)规定,现以询价方式对丽水学院校园灯改造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及经勘察调研符合资质及采购需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密封询价,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公告和采购需求,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

1.采购单位:丽水学院

2.采购编号:lsxyzc*******

3.项目名称:丽水学院校园灯改造项目

4.项目内容:见附件《密封询价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

5.采购方式:密封询价

6.采购预算:******

7.供应商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7.2.具备与本次采购相符的专业资质及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7.3.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需求,承担相关税金;

7.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丽水学院相关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7.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7.6询价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均胶装)。

7.9询价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还)。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单、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服务资格承诺函、产品质量承诺书、资格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项目改造方案等(内里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

8.2密封及报价要求

8.2.1响应资料袋封口处须密封并注明询价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2.2报价单位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责任自担。

8.3递交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须用密封信封递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盖上公章,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送往丽水学院行政楼118会议室。送达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拒绝接收规定时间以外递交的报价书。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00在丽水学院行政楼一楼118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若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8.3.1其他

8.3.2进出路线:响应供应商从丽水学院南门(正大门)进入,左转步行约200米至行政楼一楼118会议室,等候安排询价会议,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进出校园车辆按照学校规定扫码进出。

8.3.3如遇突发状况,按照“丽水学院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9.响应资料获取:报名时联系采购人线下或线上获取。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丽水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8-*******

地址:丽水学院学院路1号


附件--丽水学院校园灯改造项目采购需求.docx


丽水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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