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钻探公司年零散气试采液化服务集采定商集中资格FK052
西部钻探公司年零散气试采液化服务集采定商集中资格FK052
项目名称:西部钻探公司2024-2025年零散气试采液化服务集采定商(集中资格)FK052
招标编号:ZY24-XJX08-FK052-00
1. 集中资格招标评审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现公开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递交集中资格招标评审申请。
2. 集中资格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该项目为西部钻探2024-2025年工程与服务天然气回收集采项目,主要服务于新疆油田区域。目前公司各单位均无此项业务,故需对零散气试采液化服务进行外包,满足甲方施工需求。并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项目审批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公开招标。
项目风险提示:一是受政策导向影响大:油田零散气回收受地方政府、集团公司政策以及油田自主经营导向影响较大,零散气回收模式以及价格波动较大,给项目开展增加不确定性。二是油气前景不明:个别区域地处偏远或超高压高温高产等特点,测试周期一般较短,部分储层试油测试不彻底,储层评价认识不够,导致地质储量不明。三是油田管网建设影响回收周期:随着钻完井数量的增多,油田可能进行管网建设,导致该项目终止。
对因以上项目风险内容造成的可能发生供气压力、供气量、供气周期、气质等达不到运行条件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事件西部钻探试油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2项目单位:西部钻探试油公司。
2.3服务地点:新疆油田等试油公司各施工区域。
2.4项目承办人(业务咨询):张世民0991-*******
用户联系人(技术咨询):于海龙;联系方式:173*****153。
2.5服务内容:承包方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专业装置进行天然气回收、增压、净化、液化、产品储存、充装等服务。最终以实际产生工作量予以结算。
2.6集中资格招标有效期:自招标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7标段(包)划分:该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1撬装液化场站:日处理能力≤20×104m3。
标段2固定式液化场站(含凝析油稳定处理装置):日处理能力>20×104m3。
3. 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一)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截屏,以备核查):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投标资料)
3.5.3投标人在《西部钻探公司不合格工程与服务承包商明细清单》中未被列入清退名单;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5.4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5.5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
3.5.6投标人未被处以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或相关投标资料)。
3.5.7 承诺2021 年 01 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
3.6 人员要求:
3.6.1无。
3.7设备要求:无。
3.8无。
3.9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10 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未发生以下责任事故:
1)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较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3)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4)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
以上无责任事故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 https://pro.tianyancha.com/(天眼查)。(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同时提供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所关联企业的名称、职务等证明性截屏资料,以备核查)。
2)投标人承诺不得与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领导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投标人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1.主要装备要求
1.1★设备处置能力:
标段一: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天然气液化回收装置工作能力:≤20×104m3/d(20℃,101.325Kpa)。
标段二: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天然气液化回收装置工作能力:>20×104m3/天(20℃,101.325Kpa);凝析油稳定处理装置工作能力:≥100t/d。
评审依据:提供脱酸单元、脱水单元、冷剂压缩机、冷箱、脱烃单元相关资料。现有设备提供购置(租赁)合同及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协议、实物照片,否则不予认定;在造装备提供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协议、在造现场照片、生产厂方进度表,否则不予认定。合同中或协议中须明确脱酸单元、脱水单元、冷剂压缩机、冷箱、脱烃单元的性能参数和指标,以此判定整套装置日处理能力。
1.2设备配置清单:
标段一: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天然气液化回收设备为撬装或车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格内的设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工艺设备 | |||
1 | 原料气过滤计量调压单元 | 套 | 1 | |
2 | 原料气脱酸单元 | 套 | 1 | |
3 | 原料气脱水单元 | 套 | 1 | |
4 | 原料气脱重烃单元 | 套 | 1 | |
5 | 重烃储存单元 | 套 | 1 | |
6 | 混合冷剂制冷单元 | 套 | 1 | |
7 | 冷剂储存单元 | 套 | 1 | |
8 | BOG回收单元 | 套 | 1 | |
9 | LNG装车系统 | 套 | 1 | 装车泵+装车臂 |
10 | LNG储罐 | 套 | 1 | 满足7-10天 |
二 | 辅助设备 | |||
1 | 空压制氮 | 套 | 1 | |
2 | 导热油单元 | 套 | 1 | |
3 | 脱盐水 | 套 | 1 | |
4 | 工艺装置区DCS控制系统 | 套 | 1 | |
5 | 工艺装置区CCTV系统 | 套 | 1 | 视频监控 |
6 | 工艺装置区GDS系统 | 套 | 1 | 气体监测 |
7 | 工艺装置区SIS系统 | 套 | 1 | 安全连锁 |
8 | 燃气缓冲罐 | 套 | 1 | |
9 | 高架火炬 | 套 | 1 |
标段二: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天然气液化回收设备为固定场站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格内的设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天然气液化回收装备 | ||||
(一) | 工艺设备 | |||
1 | 原料气过滤计量调压单元 | 套 | 1 | |
2 | 原料气脱酸单元 | 套 | 1 | |
3 | 原料气脱水单元 | 套 | 1 | |
4 | 原料气脱重烃单元 | 套 | 1 | |
5 | 重烃储存单元 | 套 | 1 | |
6 | 混合冷剂制冷单元 | 套 | 1 | |
7 | 冷剂储存单元 | 套 | 1 | |
8 | 低温精馏脱氮单元 | 套 | 1 | |
9 | BOG回收单元 | 套 | 1 | |
10 | LNG装车系统 | 套 | 1 | 装车泵+装车臂 |
11 | LNG储罐 | 套 | 1 | 满足7-10天 |
(二) | 辅助设备 | |||
1 | 空压制氮 | 套 | 1 | |
2 | 导热油单元 | 套 | 1 | |
3 | 脱盐水 | 套 | 1 | |
4 | 工艺装置区DCS控制系统 | 套 | 1 | |
5 | 工艺装置区CCTV系统 | 套 | 1 | 视频监控 |
6 | 工艺装置区GDS系统 | 套 | 1 | 气体监测 |
7 | 工艺装置区SIS系统 | 套 | 1 | 安全连锁 |
8 | 燃气缓冲罐 | 套 | 1 | |
9 | 高架火炬 | 套 | 1 | |
二、凝析油稳定装置 | ||||
1 | 凝析油换热器 | 套 | 1 | 各装置橇装化,仪器、仪表、阀门及控制系统采用标准接口、模板、模块 |
2 | 凝析油稳定塔 | 套 | 1 | |
3 | 凝析油稳定塔重沸器 | 套 | 1 | |
4 | 稳定气空冷器 | 套 | 1 | |
5 | 塔顶分离器 | 套 | 1 | |
6 | 外输气/凝析油换热器 | 套 | 1 | |
7 | 污水罐 | 套 | 1 | |
8 | 装车装置 | 套 | 1 | |
9 | 凝析油储罐 | 套 | 1 | 满足7-10天 |
2.质量控制要求:
2.1★投标人开展过同类型服务,且项目关联服务场站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含液化天然气生产相关服务内容)。
评审依据:①若投标人为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主体,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结算发票以及加工场站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若投标人委托他人代加工,提供合作服务合同、对应结算发票以及受托方加工场站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主体须与合同业主方保持一致;③若投标人服务区域不具备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可提供相应网站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
2.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提供检验报告和合格资格证书,场站投产之前在使用地完成注册登记。
2.3产品质量要求:①标段一:零散气液化比例必须达到该区域气液转化比(根据不同区域氮气含量浓度确定);②标段二:零散气液化比例必须达到该区域气液转化比(根据不同区域氮气含量浓度确定),稳定凝析油满足:37.8℃时蒸汽压≤0.7倍大气压。
2.4产品质量标准:净化处理达到GB/T*****《液化天然气一般特性》、GB∕T *****-2020《液化天然气》、SY/T0069《原油稳定设计规范》等国家及行业标准。
2.5外输气、LNG、凝析油质量瑕疵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6标段二所要求凝析油稳定装置设计能力应与区域产油量相适应,波动范围80%-120%。
2.7所提供电力设备应满足现场全部用电设施24小时不间断运行。
3.人员配置要求:
3.1场站需配备项目管理负责人且具有化工、化学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化工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4配置人员中至少1人持有高压电工证。
3.5配置人员全员取得HSE证。
3.6配置人员至少6人取得R2证。
3.7配置人员至少1人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3.9提供投标人为关键岗位(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4.服务保障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天然气回收液化作业技术服务能力。
4.2中标后应接到甲方作业通知后方可施工。
4.3现场应提供设备的检测报告、资质、上井人员的相关证件等,满足技术服务要求。
4.4施工作业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投产方案、工艺安全分析、技术交底、风险评价及预防措施。
4.5技术负责人24小时井场值守,指导作业队施工,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
4.6工程质量标准:按照所属服务市场工程质量相关标准执行。
4.7技术资料要求:提供的施工作业资料应当齐全、准确、清晰、规范、整洁,符合招标方要求。
4.8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4.9其他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4. 集中资格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13日16:00:00至2024年11月19日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购买集中资格招标文件时申请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本项目每个标包(段)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潜在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申请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4支付成功后,潜在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5缴费之后,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网址或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助开票,电子发票的具体获取方式请参照网站主页-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申请文件。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申请人应在5.1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申请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申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申请文件。 (每份投标文件需控制在200MB以内,建议40MB)。
5.2 逾期上传的申请文件,电子招标申请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物资采购中心)
联系人(业务咨询):张世民0991-*******
用户联系人(技术咨询):于海龙;联系方式:173*****15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招标中心610室)
联系人(异议联系人):何念花 联系电话(异议联系电话):0991-*******
电子邮件(异议联系邮箱):henianhua@cnpc.com.cn
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人工语音转“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167、138*****141、182*****419。
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缴费通知单和中标通知书都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本项目缴纳招标服务费后,合格申请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入围通知书。
合格申请人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合格申请人自行承担。
8.2集中资格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申请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标签: 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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