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修订《麻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麻江县修订《麻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规定,有效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的污染,合理布局场点,促进麻江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提供修订《麻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编制服务,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根据询价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和服务承诺。
一、项目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
修订《麻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编制项目。
(二)工作要求
1.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如遇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按最新规程和技术指南要求执行。
2.上限控制价:最高报价不超过6万元。
3.工作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并报州级部门审查通过,后续按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本次项目的服务或经营范围);
(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六)供应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将按照报价提供资料进行比选。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提供报价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提供报价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报价:一次性报出总价。
(五)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服务承诺。
(六)报价文件一式一份,要求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四、成交原则
由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材料,按照技术支持能力、资信业绩、承诺合同条件、报价价格等各方面综合评定打分,得分从最高往下排,选取评分最高为中标人。
五、报价须知
(一)愿意参与本次报价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10月30日16时前提供报价材料及相应的资质证明,密封送至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3楼303办公室。联系人:贾佳琦,电 话:0855-*******。
(二)若报价单位恶意竞争,报价远低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省级、国家级)成本,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审核:隋杨,编辑:贾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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