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征集公告
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征集公告
张家口市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征集公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宣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以消化存量商品房、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为目标,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安居工程,逐步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征集对象
在宣化区域内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征集要求
1、户型面积:收购的商品房原则上以70-90平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米。
2、位置:收购的房源应位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区域。
3、房源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等情形。
4、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
5、优先选取整栋整单元未售的楼栋。
五、收购主体
由区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与房地产企业对接协商。
六、收购价格
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即土地划拨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上不超过5%的利润),并结合市场情况、房屋状况等因素确定。
七、征集方式
在宣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八、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项目土地所有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等有关手续;
3、参与征集房源项目明细表(包括地址、项目名称、套数、面积等);
4、开发建设项目成本结算表;
5、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公司内部未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的承诺书;
6、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其他事项。
九、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向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送达材料。
送达地址: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住房保障股(宣化区小官沟 9 号)
电话:0313-*******
邮箱:xhqzjjbzg@163.com
附件: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信息表
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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