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家具及窗帘供应安装(第三次)(16A3706)采购公告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家具及窗帘供应安装(第三次)(16A3706)采购公告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条件
1、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厂房租赁合同;
2、持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且应通过板式家具系列三个子产品的认证;
3、持有有效的省(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竞标人须在谈判现场按质量要求提供材料样品。
注:本条各项要求应由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逐项响应,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16-11-03 16:07 至 2016-11-10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1-11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1-11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6-11-11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经办人:杨老师
采购人电话:********91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代理机构: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1*****511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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