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某单位承重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某单位承重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承重改造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YZTB-G1007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规模:170平方米。该建筑地上四层,无地下室,高度约14.4米。主要内容包括:对某单位相关场地进行改造加固,包含室内地面、吊顶等拆除工作及钢筋混凝土矩形梁扩大截面等。具体详见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本次招标投资额:33.20万元。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元;

3.最高限价:******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

(二)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人参见开标会议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成立时间根据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进行评审,营业执照未体现成立日期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四)供应商承诺声明: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2.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1.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合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或外资间接合资企业(不得为港、澳、台独资、合资或控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2.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工期:自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工。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至2024年 11 月 18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二)申领地点: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十九层1903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 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审核通过网站截图。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工期:自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申领方式

供应商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

A.现场获取,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领取,须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1至7项所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B.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1至7项材料及缴费证明截图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代理机构邮箱:rcgczx@163.com。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建国南路支行,银行帐号:020*****040******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 3 日9时30分。

(二)报价地点: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九层)。

(三)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 12 月 3 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十九层19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冯倩、孙磊,138*****066、022-********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十九层1903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耿老师

电话:022-********

采购机构: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天津市,河东区,天津

标签: 承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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