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纤维质量监测中心视频会议室建设及网络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纤维质量监测中心视频会议室建设及网络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纤维质量监测中心视频会议室建设及网络设施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 银川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16: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宁宁
项目联系电话 182*****7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贺兰县清园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志东/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三方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宁宁/182*****751

项目概况

宁夏纤维质量监测中心视频会议室建设及网络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或按要求网上登记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SX-ZCHW*******CS

项目名称:宁夏纤维质量监测中心视频会议室建设及网络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履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报价给与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或按要求网上登记领取)

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邮箱登记或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要进行网上登记时,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取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工作人员发送至各投标人电子邮箱),也可按以上地址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版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地址:贺兰县清园路1-1号        

联系方式:李志东/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三方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联系方式:马宁宁/182*****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宁宁

电 话:  182*****751

 

标签: 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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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三方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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