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其他就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其他就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其他就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其他就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9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其他就业服务采购项目

1967.******

1967.******

通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质工程,实现就业服务规范、就业服务队伍、就业服务能力的越级升华,切实兜本兜实重点群体就业。在原有区、镇(街)、村(居)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场所功能、队伍管理和业务规范,引入市场化资源,以开展“六进”服务和“五员”管理为抓手,构建“政府+市场”的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形式 : 要求合同分包,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787.****** 万元,占总金额 40.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 551.****** 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70.00%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14 至 2024-11-2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3.1 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联系方式:孙文桃,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西侧仓上小区商业服务楼2号            

联系方式:王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怡

电 话:  ********

标签: 服务能力 公共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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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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