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邀请询价公告
2024年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邀请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相关疾控单位应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和畅通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信息渠道,实现卫生健康、疾控等多部门的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
项目名称:2024年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年(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年)
采购分类:服务类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共一包,详情见下表(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目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单价/年(元) | 单项最高限价总价金额/年(元) | 是否单一来源 | 是否进口产品 | 是否需要论证 | 是否紧急采购 |
1 | 舆情监测服务 | 舆情监测系统服务 | 1 | 项 | *****.00 | *****.00 | 否 | 否 | 3 | 否 |
*是否需要论证:请填写代码。1=单位自行审查;2=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3=不需要论证。
2、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清单中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询价文件中供货要求及技术参数的相应规定为准。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起始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首次签订1年,上年服务结束后,采购人考核合格,继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签合同3年。
4、服务地点: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泸州市纳溪区汇元路88号)。
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方组织验收小组自行验收
6、付款方法: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付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响应文件须知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响应所需资料:详情见此公告附件(请下载后填写清晰并附加盖公章)。
3、响应方式:本项目响应方式实行线下响应方式。
(1)携带清晰完整响应资料纸质件到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泸州市纳溪区汇元路88号)业务楼303室后勤保障科投递文件。
(2)将完整清晰的响应资料纸质件,通过邮寄方式到项目采购人处投递(邮寄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汇元路88号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件人:李女士166*****859,备注:邮寄投递拒绝到付文件)。
(3)采购人收到完整响应资料后,由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成员审核,询价小组成员审核出中标供应商后由采购人联系中标供应商沟通签订合同事宜(不满足响应文件所需资料的将不予回复且失效报价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泸州市纳溪区汇元路88号)
六、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在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s://www.lzcdc.com)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汇元路8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0-*******;166*****859。
八、响应报价表格式
附件1:2024年舆情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询价文件.docx
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舆情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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