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招标公告

新河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沭阳县新河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项目(第一批) JSZC-******-JSPZ-T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PZ-T2024-0004

项目名称:沭阳县新河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项目(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2.******万元(采购包1:83.******万元;采购包2:106.******万元;采购包3:72.******万元;采购包4:8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最高限价为83.9753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为106.******万元,分包三最高限价为72.******万元,分包四最高限价为88.******万元。

采购需求:


沭阳县新河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项目(第一批),分包一包含道路提升、分包二包含绿化与亮化、分包三包含新建公厕与广场提升,分包四包含水体治理与涵闸建设。(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

注: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分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分包,投标人在先评标的分包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其它分包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开标顺序: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评标和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一、分包二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 ,分包三、分包四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3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4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交通部门颁发的)

分包二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分包三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分包四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方式: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1-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沭阳县沭阳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0519-********

4.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7. 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新河镇花都大街一号

联系人:姜少飞

联系电话:15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鹏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汽车运输公司杭州东路113号4楼

联系人:王双双

联系电话:183*****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双双

电话:183*****9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奖补资金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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