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清洁外委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清洁外委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清洁外委服务招标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20A******* | ||
项目地址: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东临粤兴四道,北临新南九道,西临粤兴五道。总用地面积*****.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39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含实验室)******.46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规定容积率8.5。地上由2座153.60米高超高层塔楼(A座、B座) 和四层裙房组成。塔楼幕墙最高点161.40米,一层和二层为大堂,社康,配套3层~5层为实验室,A座7层为中心数据机房,A座9层和22层为避难层,B座7层和20层为避难层,其他为教育设施用房。共4地下层: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主要功能为实验室、多功能厅、食堂、设备房、地下停车场;地下三层及地下四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场、设备用房和人防工程。 | ||
公告名称: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清洁外委服务招标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需要投标单位提交报名资料,且报名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壹年,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一年后结束(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新大楼双塔楼内公区、裙楼、外围路面及地下车库等红线范围内的各项清洁卫生工作及研究院、物业自用区域室内清洁(不限于A30、A31、A32、展厅、报告厅、物业办公室等区域,配置的6人)。服务内容含日常清洁、地面及墙面石材护理、电梯厅晶面、外围石材防渗透处理、瓷砖护理、四害消杀、外墙清洗及高位玻璃清洗、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等业务。 日常清洁计划配置定岗编制52人,含研究院及物业自用区域6人,其他岗位可根据各公司运营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 ||
资格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要求2014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的公司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5)近3年企业实际运作过程中无被记录在案的安全生产事件发生。(以上5项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且需提供以上要求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 ||
联系人: | 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158*****033 |
标签: 新大楼清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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