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及造价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及造价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及造价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W16-F1023

三、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信息化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个设计及造价单位。本项目不分包,上限价为73.62万元,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付完毕,并负责在项目全程提供咨询服务。

四、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信息化建设设计及造价

在勘察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立项申报书,完成以下深化涉及任务:
1.形成对18个机房环境升级改造方案,主要包括更新安全设施、建设供配电系统、空调新风系统、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动环监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综合布线、机房装修等。
2.提出与机房建设方案相对应的平面设计图,三维效果图,并根据我方要求进行修改,形成定稿。
3.平面设计图,三维效果图定稿后,出具项目施工图(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图、结构图、电气图、弱电图、建筑图、动力图等)。
4.明确机房环境升级所需购置硬件类型、基本性能、主要参数,明确各项施工所使用工艺和辅材标准,并对所提供方案合理性提出依据。
5.对项目涉及的动环、网管等软件平台进行整体分析设计,形成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系统功能清单和软件演示原型等成果。
6.针对软件平台功能和性能需求,综合考虑未来业务需求和可控要求,明确软件系统运行所需硬件类型、存储容量、基本性能和主要参数,明确数据接口标准,并对所提供方案合理性提出依据。
7.结合机房环境升级改造软件平台建设方案,分项形成施工工程量清单清单、设备、软件系统及辅材清单、分项及整体造价。

1

其他

要求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系统咨询)》乙级资质。

9.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0.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1月19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物资采购站

联系人:鞠助理、刘助理

联系电话:0531-********/********

2、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31-********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站

2024 年 11 月 11 日

,05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需求公示 造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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