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洗、机扫车辆招标公告
水洗、机扫车辆招标公告
宝坻区市容委购买水洗、机扫车辆 (项目编号:BC2016-1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市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宝坻区市容委购买水洗、机扫车辆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宝坻区市容委购买水洗、机扫车辆 2.项目编号:BC2016-1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 1936.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4.1.第一包实质性要求4.1.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4.1.2所投产品必须包含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内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1.3. 所投产品必须包含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的车辆免征购置税目录内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1.4.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完整的检验报告; 4.1.5.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不能参与谈判时必须提供);4.1.6.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4.2.第二包实质性要求4.2.1.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4.2.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车型的生产制造商;4.2.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完整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试验)报告复印件;4.2.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车型的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截图复印件或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参数页复印件;4.2.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车型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车型型号必须与证明材料型号相一致;4.2.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2016年11月1日之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3.第三包实质性要求4.3.1.投标人须为具备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4.3.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4.第四包实质性要求4.4.1.投标人须为具备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4.4.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11-03 到 2016-11-1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钰华街广川路29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24 09:30 2.开标时间: 2016-11-24 09:30 3.开标地点: 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钰华街广川路29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洪蕾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渔阳路交口西侧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商立军:********05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广川路2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招 标 文 件019.doc 天津市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3日 |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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