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示范区排水河渠整治、世纪路排水及韩愈路排水河渠与馨月湖贯通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焦作市示范区排水河渠整治、世纪路排水及韩愈路排水河渠与馨月湖贯通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报名中
焦作市示范区排水河(渠)整治、世纪路排水及韩愈路排水河(渠)与馨月湖贯通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浏览次数:25

公告中
2024-11-13 16: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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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剩余1天14小时34分2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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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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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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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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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3.1项目概况:世纪路(普济路至民主路)段新建排水管道;辖区韩愈路排水渠、世纪路排水渠、南海路排水渠(玉溪路以东)、凯旋路排水渠、怀玉路排水渠,怀府路排水渠、怀府南路排水渠整治;理工大学馨月湖新建箱涵贯通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焦作市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路段。
3.2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以及提供技术经济指标、设计优化建议等工作。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设计标准、规范。
3.4服务要求:
3.4.1施工阶段: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审查施工过程中包含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计量支付报表,核定工程进度款等相关现场资料,收集整理施工期间发生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现场签证单,测算现场发生的工程变更或预估变更等,梳理项目发生金额,核定施工期间发生的与造价相关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及费用变化,协助核定工程进度计划用款,提供技术经济指标、设计优化建议等为采购人提供与造价服务相关的技术服务,提供有关造价的法律、法规、规范的专业服务。
3.4.2竣工结算(审核)阶段:咨询单位根据结算审核程序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结算审核完成后,将审核结果报送采购人,提供电子版文件及计算底稿。审减金额不再另行增加咨询费用。
3.4.3人员配备要求:须配备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所需的专业人员数量、设备、场所等、现场驻场人员1名。咨询单位所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员数量须与本项目相匹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否则按违约处理。
3.5其他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采购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3.6成果要求
1)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签证、变更等资料,7日内出具审核结果;项目完工后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30日内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及成果文件等,根据项目需求按时提交相关技术服务控制价成果文件。
2)所有成果都提供电子版,纸质版数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4)成交供应商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5)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展开

服务周期:21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谈判时间:2024-11-15 09:30:00

谈判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焦作市民主路与中纬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服务实施地:河南省焦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路段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15 08:30:00

发布时间:2024-11-13 16:54:02

采购编号:HNJZC200*****202********

采购单位: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一个(须提供造价合同原件扫描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并附于响应性文件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焦财采购【2021】8号文规定提供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响应文件内无需再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告来源:https://cg.zbj.com/newdetailsDemand?id=420d1bfc974d4a9796b*****a0240b6d
,焦作市,焦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造价咨询 高新技术 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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