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短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短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短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13

项目概况

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短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短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品目号:001服务内容: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短信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服务需求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其中辽宁政务服务网、辽事通、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辽宁省婚姻登记系统、辽宁省小程序、免申即享平台、综合窗口系统、辽宁省统一运维管理系统、辽政通、省共享交换平台等业务系统需利用短信息与平台用户进行互动,实现身份认证、业务提醒等功能。本项目合同按供应商最终报价签订,包含3404万条短信数量,生成专属短信套餐包,完成省政务服务平台短信发送服务。1.管理需求:具备分类统计报表、日志审计、信息过滤等功能。2.消息发送需求:具备四网发送能力。支持单条信息发送、短信群发、立即发送、预约发送、模板发送、网页登录发送、接口对接发送、APP发送等多种信息发送方式。短信通道能力不小于300条/秒,非网络及用户手机问题的情况下到达率不能够低于97%,延迟时间30秒内。支持短信上下行交互功能。支持长短信能力。提供接口扩展服务。使用固定的短信发送号码。具备签名设置能力。具备群发短信后台复核功能。3.安全需求:具有备份系统,确保平台短信功能持续正常使用。具备短信安全保护功能,不被第三方非法获取。具备防重发/误发/错发等事故发生措施。具备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技术功能。具有预警机制,当发生短信量突增、套餐包剩余不足500万条等情况时,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预警。4.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热线服务、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提供免费的短信平台对接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免费测试账号。5.平滑升级服务要求:供应商在自中标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建设并具备使用条件期间,由供应商负责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与原服务商进行沟通协调和处置,确保采购人的现有服务不中断,确保项目平滑过渡。6.其他要求:按月提供短信交付数量清单;提供系统监控、日常运维问题处理与反馈、重大故障处理等服务,除合同约定金额外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免费提供服务和维修技术人员,服务期内免费对用户单位提供必要的操作及维护培训;提供免费的系统扩展及升级服务。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001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合同约定全部短信条数发送完毕为止。
★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短信套餐包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由采购人依法组织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7*24小时热线服务、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提供免费的短信平台对接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免费测试账号。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合同约定全部短信条数发送完毕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须与投标主体或其总公司一致。 (2)供应商以分公司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数据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zx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乐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硕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服务平台 短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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