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民健康促进系统行动集成应用系统-浙江省社会心理服务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全民健康促进系统行动集成应用系统-浙江省社会心理服务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全民健康促进系统行动集成应用系统-浙江省社会心理服务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民健康促进系统行动集成应用系统-浙江省社会心理服务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E32
项目名称:全民健康促进系统行动集成应用系统-浙江省社会心理服务系统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全民健康促进系统行动集成应用系统-浙江省社会心理服务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心理服务系统,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心理服务需求。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的工具,辅助开展老年痴呆筛查、抑郁筛查、心理健康素养调查、精神卫生“百千万”服务基层行活动、专家咨询等工作,完善居民心理健康大数据,动态掌握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对全省心理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健康浙江和平安浙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期项目的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试运行期不少于12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海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孟雅、曹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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