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7破16号破产清算案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粤0307破16号破产清算案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根据深圳市金伟达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7月29日裁定受理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宝莱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4)粤0307破16号,并于2024年9月20日指定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拟采用摇珠方式选聘一家审计机构为盛宝莱公司破产清算案提供审计服务,特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盛宝莱公司基本情况
盛宝莱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EX6KD9M,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无特殊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翠凤,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丰塘街55号工业厂房4栋整栋402、501,营业期限为2017-12-19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皮具制品、塑胶制品、服装、鞋帽、雨具、钱包、手袋、手套的生产加工及购销;口罩、防护服、体温枪、护目镜、消毒液、面罩、聚丙烯熔喷布、无纺布的生产及销售。”
二、财务资料接管情况
1.2018年全年财务账套12册、2020年全年账套38册、2021年全年账套36册、2022年全年账套41册、2023年全年至2024年6月账套17册,因盛宝莱公司管理不善,将2019年全年的账套丢失,现有2019年全年的电子账套1份,另有2018年全年电子账套、2020年至2024年6月全年电子账套各一份。另有2019年至2021年审计报告各1份,2019年至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收入鉴证报告各1份,2018年至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各1份,2020年至202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各1份。
2.盛宝莱公司名下8个银行账户开户至今的银行流水。
现所有资料存放于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东座15层。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职业资质;
2.报名单位被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
3.报名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有为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的经验;报名单位至少有5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4.报名单位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团队工作人员中不得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
5.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协会处分、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等);
6.报名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7.报名单位可在管理人选定审计机构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审计费用。
四、工作内容
1.对盛宝莱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包含以下内容;
(1)按盛宝莱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供清算审计的现有财务材料是否为全部财务资料或仅为部分财务资料;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如供清算审计的并非全部财务资料,应按现有材料进行说明。
(2)按盛宝莱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分析: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并结合财务资料和资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
(3)按盛宝莱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管理人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4)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5)分析产生“资不抵债”的原因,并进行说明。
(6)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提醒管理人注意的事项:盛宝莱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是否存在与公司股东及管理人员等方面的财产混同;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日之前六个月内,如公司已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情形,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7)处理盛宝莱公司破产程序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盛宝莱公司破产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盛宝莱公司申报纳税和建账提供咨询意见。
(8)根据财务账簿的记载及资产实地盘点情况,列明盛宝莱公司资产设备清单等。
(9)管理人按照破产清算期间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与公司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10)清查盛宝莱公司与关联公司的账户往来款。
(11)清查盛宝莱公司与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往来款。
2.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3.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五、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参照(2011)31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因被审计单位的原因无法进行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应当就无法进行专项审计作出书面的意见,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审计费用于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4年11月17日24时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协会拟于2024年11月19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管理人联系人:钟堃文,电话133*****514,邮箱:*********@qq.com;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世妙,电话:0755-********。
七、机构选定
摇珠后,请中签的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规模、破产案件审计经验、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报价、收费方式、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服务方案、审计质量保证措施、参加审计人员资质证书、关于与盛宝莱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书、关于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的承诺书等文件。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摇珠选定服务机构后,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服务方案等事项综合考量后择优选定一家备选机构,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被选定的服务机构,未被选聘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宝莱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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