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招标公告

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
标段(包)名称 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408-******-04-01-******
投资项目名称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
标段(包)名称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金山科技园
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来源为龙岗区对口海丰县帮扶协作资金,同时积极申请各类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所需资金来源为龙岗区对口海丰县帮扶协作资金,同时积极申请各类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海丰食品谷新增园区入口标识、生态提升及食品谷临时展厅装修和电气改造工程等。建安工程总造价为*******.06元;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内容海丰食品谷新增园区入口标识、生态提升及食品谷临时展厅装修和电气改造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4,198,099.0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且不存在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形的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资格(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6、其他要求: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同时应附职称证或(和)注册执业证或(和)岗位资格书、身份证、近三个月(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官网能够直接通过网址或扫码查询打印的证书信息打印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 00时 0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04日 10时 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12月 04日 10时 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 04日 10时 00分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人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海丰县海龙投资大厦5楼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人

程工

联系电话0660-*******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四栋A2型东梯301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0660-*******
招标监督机构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66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施工图纸1.zip
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工程量清单1.pdf
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
关于“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项目名称的情况说明.pdf
深圳龙岗-汕尾海丰共建园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海丰食品谷)招标文件.pdf

标签: 配套设施 食品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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