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临沭街道红石湖、蒿科家园便民市场土地招租公告
临沭县临沭街道红石湖、蒿科家园便民市场土地招租公告
我单位受临沭县金诚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临沭县临沭街道红石湖、蒿科家园便民市场土地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前来咨询并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T*******
项目名称:临沭县临沭街道红石湖、蒿科家园便民市场土地招租项目
招租方式:竞价,出价最高者中标
项目概况及承租要求:竞租者可自行现场勘察。
编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 | 承租要求 | 底价金额 |
A包 | 红石湖便民市场土地招租项目 | 约6.67亩 | 1、竞标承包后,中标者必须按照发包方规划设计图纸建设便民市场并参与后期市场的运营管理,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费用全部由中标者承担。 2、西侧靠近居民区不能开设烧烤或饭店,不能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必须容纳周边摊贩进入市场。负责承包期内市场日常管理及卫生保洁。服从城管、工商等各部门的监督管理。 | 2.5万元/亩/年 |
B包 | 蒿科家园便民市场土地招租项目 | 约11.6亩 | 1、竞标承包后,中标者必须按照发包方规划设计图纸建设便民市场并参与后期市场的运营管理,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费用全部由中标者承担。 2、南侧靠近居民区不能开设烧烤或饭店,不能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必须容纳周边摊贩进入市场。负责承包期内市场日常管理及卫生保洁。服从城管、工商等各部门的监督管理。 | 2.5万元/亩/年 |
二、租赁期及付款方式
租赁期限为10年,先付款后使用,按中标价一次性付清第1年租金(成交后7日内足额支付招租人,租赁保证金转为成交款,多退少补);租金一年一交,前5年按中标价缴纳,后5年租金,按中标价上浮5%缴纳(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承租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竞租方式
招租项目分别发包,均采用明标明投的方式,现场举牌竞标。本次招租标底最低限价为2.5万元/亩/年,从标底价向上投,低于标底价无效,等于标底价或在标底价的基础上每次加价是1000元的整数倍为有效标,价格最高者中标。
五、市场产权
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10年内如遇到政府征用或因政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地上附属物经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现状进行评估,地上附属物赔偿归中标方所有。10年到期后地上所有附属物产权归发包方所有。
六、承租人确定
自我单位通知最终承租方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租赁保证金归招租人所有,该项目由招租人另行发包。
七、承租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沭县育新街路北626号);
3、方式:报名需要递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报名则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2)自然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3)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截图;以上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八、租赁保证金
缴纳时间:竞租时间截止前
保证金:A包16万元、B包29万元
户 名:临沭县金诚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民生银行临沂临沭支行
九、竞租(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30。
地点:临沭县临沭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临沭街道办事处公示栏、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租人
名 称:临沭县金诚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临沭县临沭街道冠山路
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183*****555
2、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育新街路北62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39-******* 178*****797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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