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二次征集公告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二次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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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二次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TLZX2024--2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
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实际结算额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
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
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2024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 1 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至少 1 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优化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源汇区漯湾古镇 101 号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漯湾古镇 101 号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LZX2024--28
2、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预算金额: 以实际结算额为准
最高限价(单价):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5.2 框架协议期限:3 年(运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甲方对乙方进行半年度和年度工作考核,
考核 达标后方可续签次年合同,年底考核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3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 采购数量:预估采购 4 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
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
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2024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 1 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至少 1 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优化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漯湾古镇 101 号;
3、征集文件售价: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按以上要求领取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
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漯湾古镇 101 号一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漯湾古镇 101 号一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媒介及征集公告期限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征集公
告期限
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 由入围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5000 元/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
名 称: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95-260518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省韬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漯湾古镇 101 号
联 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18839537957 0395--55835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5-2605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韬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源汇区漯湾古镇 101 号(漯河市源汇区五台山南路与正兴街交叉口南
约 70 米)。
联 系 人: 宋女士
电 话: 1883953795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租赁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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