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4年排水设施清掏项目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4年排水设施清掏项目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4年排水设施清掏项目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992)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动车段2024年排水设施清掏项目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动车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在服务期内场内排水设施影响正常使用时,承揽方当地必须2小时内进行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10小时内完成排水设施问题处理。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确认工作量,联系人韩立峰,135*****379,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沈阳动车段管辖范围内化粪池、隔油池等排水设施清掏、疏通、清淤相关事宜。
2.项目范围及要求
2.1主要清掏范围
2.1.1沈阳地区(含检修基地、沈阳南动车所、沈阳北动车所)化粪池、隔油池、提升井进行清掏,预计1765.6 m³。
2.1.2长春、延吉地区化粪池、隔油池、提升井进行清掏,预计911.6 m³。
2.1.3大连地区化粪池、隔油池、提升井进行清掏,预计416m³。
2.1.4锦州和朝阳地区化粪池进行清掏,预计150m³。
2.1.5赤峰、通辽地区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预计281.2m³。
2.1.6对动车段沈阳、朝阳、锦州、丹东、大连、长春、延吉、长白山、赤峰、通辽等地区排水管路进行疏通清淤,其中Ф400mm排水管不少于2544m,Ф300mm排水管不少于2300m,Ф300mm以下的排水管不少于1300m。
2.2清掏要求
2.2.1承揽方按照投标方要求完成各处排水设施清掏、疏通和清淤,并妥善做好污物外排处置。
2.2.2投标方场内排水设施影响正常使用时,承揽方当地必须2小时内进行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10小时内完成排水设施问题处理。
2.2.3化粪池清掏后要做到化粪池内无粪皮、粪液、粪渣,外围污水井、隔油池无污物;排水管疏通清淤后要做到排水畅通,排水井沉淀层无淤泥。
2.2.4化粪池、隔油池清掏工作量需要剔除水容量。
2.3技术能力
承揽方必须配备专门清掏疏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清掏、转运、疏通专用设备设施及专门处置场地。
3.其他要求
3.1根据投标人要求,在报名截止后开标前可自行对项目进行踏勘确认工作量,确认项目实际内容、作业环境,了解现场作业要求。
3.2转运及运输要求
3.2.1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冲洗作业场地的污水应经适当处理,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3.2.2清掏转运车辆应完好、整洁、车体无粪迹污物。
3.2.3装载容器应密闭良好,运输过程中应无滴漏、洒落,走后场地应清理干净。
3.2.4污物外排应符合地方环保管理部门要求,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在指定地点排放、处理。
3.2.5运输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洗车辆和辅助设施,不得留有粪便痕迹。
3.2.6化粪池、隔油池等排水设施内清理的粪便、污水、污泥清运并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3.2.7清运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安全管理要求
一、出入安全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身份审查、安全培训的申请,甲方安排人员协助办理身份审查,对乙方全体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乙方人员收到《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在日常作业时随身携带。乙方人员发生变化,变动人员必须执行上述规定,乙方必须提前提供变动人员身份信息。
2.乙方施工车辆应提前向甲方提报《施工机械、车辆施工作业审批表》,甲方签发《施工专用车辆通行证》后方可使用。
3.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走到达指定作业地点,禁止前往与作业无关的地点、处所。
4.乙方机动车辆进入甲方管辖场所时必须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自觉主动地接受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禁止燃油摩托车、共享单车进入。
5.乙方机动车辆的在甲方管辖场所内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规划车位内停车,在道口和危险地段严禁倒车或者调头,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抢越道口、破坏道口设施强行进入道口;严格执行甲方厂区限高、限速、禁行规定,禁止破坏道口设施进入道口;车辆行驶过程中注意来往车辆、行人,主动礼让行人。
6.乙方机动车辆离开甲方管辖场所时必须无条件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如有需要运出厂区的货物、废品、油料、设备、配件等物品必须到甲方开具《出门证》,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批准,将其出示给安保人员后方可离开。
7.乙方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甲方管辖场所,严格执行入厂(场)登销记审批制度,配合安保人员的询问和检查,通过安检仪进入检修库。
8.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场所内行走应注意周围环境和警示标志,携带的工具、材料与接触网安全限界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电气化区段线路时应平放搬运,不得高举挥动;禁止大声喧哗,干扰甲方正常的办公、生产秩序。
二、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每日施工前,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全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开工会,明确当日施工任务、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现场盯控人员等人员信息、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施工后,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完工会,汇报当日施工完成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核对次日施工计划。
2.每日施工开始前,乙方必须提前到甲方所在部门办理作业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现场确认具备施工条件、甲方监控人员到场后方可施工,禁止乙方在无申请、不确认施工条件、甲方监控人员未到场情况下施工。
3.检修库内从事影响动车组、接触网、三层平台、轨道桥等作业前,乙方凭作业申请领取安全防护锁,将安全防护锁挂设在对应股道、列位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毕后及时撤除、归还安全防护锁。严禁无防护作业、提前作业、提前撤锁。
4.登临三层平台作业,乙方必须亲自到甲方供断电人员处申请三层平台门禁卡,执行“一人一卡、刷卡进出”规定,从股道端部平台门登临三层平台。作业结束后亲自归还三层平台门禁卡。禁止多人一卡或者翻越平台门进出三层平台。
5.乙方必须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2019标准,安全带应符合GB6095-2021标准。安全带应固定在牢固可靠的部位,遵循“高挂低用”的使用原则,高度不得低于腰部;佩戴安全帽必须系紧下颏带。
6.乙方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置稳妥,随身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中,工具、零部件和材料不得抛掷传递。
7.乙方使用梯子时应摆放平稳,上、下端安装防滑装置,地面设置专人扶梯防护,梯上作业人员不得用力过猛和探身过远或者高空跨越。不得2人同时站立在同一梯子上。不得手持工具攀登作业。
8.乙方使用升降车施工,必须由甲方操作升降车,严禁乙方操作;升降车内限乘2人;登高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稳妥摆放,不得放置在边缘位置,不得抛掷传递。
9.乙方电工、焊工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遵守特种作业国家规范及安全规定,严禁无证作业和违章作业。
10.涉及邻近营业线的施工,由甲方申请施工计划,乙方全部施工人员纳入甲方作业组管理,必须听从甲方现场防护员指挥,禁止单人行动。天窗开始命令下达前,乙方全部施工人员必须在作业区域外等候;在甲方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联控,下达接触网已经断电、允许上道作业命令后方可上道作业。天窗结束前30分钟,乙方必须结束当日作业,人员、机具、材料必须全部撤出线路,甲方现场防护员确认后方可联控驻站联络员销记撤离。
11.乙方邻近营业线施工时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在指定地点稳定摆放,与线路、接触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侵入铁路限界。
12.乙方上道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粘贴反光贴;上道前和下道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清点核对,确保工具、材料全部带出。
13.乙方在检修库、存车库、临修库内作业、行走时必须注意脚下,认真收听库内广播,远离设备基础、基坑、安全护栏等处所,注意安全警示标志;注意动车组检修作业、厂内机动车辆运行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和调车作业,严禁侵入动车组限界和设备运转区域,严禁抢越线路。
14.乙方在动车所、存车场厂区内横越线路、道口时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制度,注意来往动车组动态和脚下有无障碍物。
15.乙方在动车所、存车场厂区内横越停有动车组的线路时,先确认动车组暂不移动,然后在该动车组一端5m以外绕行通过,严禁钻车底。)
16.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在施工区域外围设置警示标识,设人防护,防止其他人员误入施工区域。
17.乙方施工中铺设的各种线缆应绑扎、固定牢固,不得随意放置。
18.乙方严禁动用甲方设备设施。确需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前,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恢复原状,并告知甲方确认。
19.每日施工完毕后,乙方必须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并清点工具、材料,防止工具、材料等遗留施工区域。
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乙方人员不得违规使用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拉设电线,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插销、接线。
2.乙方不得损坏、挪用、遮挡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不得在甲方管辖场所内堆积易燃、可燃物品。
3.乙方人员只允许在甲方管辖场所内指定吸烟点吸烟,其它处所禁止吸烟。
4.乙方严禁在甲方管辖场所内随意动用明火。需动火作业或者使用产生火花的机具,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办理《动火审批证》并做好防护措施。
5.乙方对作业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灾隐患。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8:00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98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沈阳动车段
项目立项人:李鹏
立项人电话:138*****150
技术咨询人:韩立峰
技术咨询人电话:135*****379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国经理
电话:159*****548 024-********(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沈阳动车段沈阳地区排水设施清掏 | 立方米 | 1765.60 | 90.25 | 1 |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 | A01 | 沈阳动车段长春、延吉地区排水设施清掏 | 立方米 | 911.60 | 102.60 | 1 |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3 | A01 | 沈阳动车段大连地区排水设施清掏 | 立方米 | 416 | 105 | 1 |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4 | A01 | 沈阳动车段赤峰、通辽地区排水设施清掏 | 立方米 | 281.20 | 111 | 1 |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5 | A01 | 沈阳动车段锦州和朝阳地区排水设施清掏 | 立方米 | 150 | 125 | 1 |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6 | A01 | 沈阳动车段排水管疏通清淤Ф400mm | 米 | 2544 | 29 | 1 |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7 | A01 | 沈阳动车段排水管疏通清淤Ф300mm | 米 | 2300 | 23 | 1 |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8 | A01 | 沈阳动车段排水管疏通清淤(<Ф300mm) | 米 | 1300 | 16 | 1 |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沈阳南检修基地、沈阳北动车所、大连动车所、长春动车所、赤峰动车所、延吉存车场、朝阳存车场、锦州存车场、通辽存车场、丹东存车场、长白山存车场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标签: 排水设施清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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